
找工作时要主动披露本人的犯罪记录么
既然犯罪记录属于个人隐私,那么找工作的时候要不要主动披露呢?用人单位能不能要求应聘者提供相关信息?或者员工隐瞒犯罪记录的,单位能不能开除?一方面,刑满释放人员除了明确禁止进入的职业以外,应该与其他人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他们进行就业歧视,但主动披露犯罪记录肯定会影响他们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简历有知情权,在招聘的时候有自主权。劳动者和单位两方面的权益,是有冲突的,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我们先看一下《刑法》,刑法第100条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就是刑法规定的前科报告制度,这里的“就业”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是指参加任何工作,包括进入私营企业。但刑法只是设置了前科报告的制度,并没有规定不报告的法律后果。我们再来看一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那么犯罪记录属不属于直接相关的情况?我们认为,如果是有犯罪记录就明令禁止的职位,那是直接相关,但如果没有禁止,就不能说有直接关系。从保障劳动权利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得对有犯罪记录的人进行就业歧视,比如要求应聘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事后发现员工有犯罪记录没有主动披露,只要犯罪记录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直接关系,就不能开除,除非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

犯罪记录能消除么
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永久保存,是不可以消除的。如果是未成年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并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封存的意思就是保密,没有特定条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可以查阅。但封存也是有犯罪记录的,并不是撤销。也就是说,一旦被判有罪,犯罪记录将伴随终身,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影响,是无法消除的。

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有案底么
拘留有三种,包括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其中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不是犯罪,针对的是治安违法、破坏庭审秩序或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刑事拘留就不一样了,刑事拘留和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一种暂时措施,不属于刑罚,本身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但在我们国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一般都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嫌疑人,后续移送审查和法院起诉的概率是比较高的。如果经过法院判决有罪,无论是免除处罚还是判处缓刑,那都是犯罪,必然会留下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属于隐私么
犯罪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吗?先看一下法律规定。五部委联合发布过一个规定,叫《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了犯罪人员的信息查询机制,只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需要对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时,才可以进行查询,也就是说犯罪记录是不具有开放性和公开性的。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过一个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的名称很长,一共有39个字,全称叫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规定明确把犯罪记录和家庭地址、基因信息、病历资等料一并列为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由此可见,法律是明确将犯罪记录作为个人隐私加以保护的,非法公开他人犯罪记录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有一个技术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判决书应当在互联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但犯罪记录又属于个人隐私,与判决公开是不是有冲突呢?通过检索,你会发现,公开的刑事判决和你手里的判决是不一样的,公开的刑事判决经过技术处理,是没有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的,而且媒体在报道相关信息的时候,即便是对公众人物,一般也不会使用全称,只是称呼为范某某、吴某某,这就是信息公开和个人隐私之间的界限。

刑事犯罪记录、前科、案底是什么意思
犯罪记录和前科、案底基本上是一个意思,指的是这个人曾经有过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我们国家有建立犯罪人员的信息通报机制,只要被判有罪,就会在公安机关留下犯罪记录。如果你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留下犯罪记录的。但如果被法院判定有罪,即使没有判刑,那也是要留下犯罪记录的。由于刑法第100条规定了前科报告制度,你有犯罪记录的话,会给你的生活和就业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我们国家还有一些前科牵连的规定,比如在需要政审的时候,你的犯罪记录就可能影响子女的入学或者就业。所以,对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能够争取在法院之前结案的,就有非常大的价值。对已经定罪的案件,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只能勇敢的面对,你就需要认真的了解犯罪记录对你和家庭的影响,从而提前做出妥善的安排。

自首要做什么准备
自首除了是一个选择题,同时还是一个技术问题。如果决定了自首,那最好要先做一些准备工作。首先,拨打110或者其他司法机关的电话,明确表达自首的意愿。尤其是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或挂了网逃的,一定要先有一个通话记录证明自己已经决定自首了,要不然在自首的路上被抓,那就解释不清了。打完电话以后,听从安排,看是主动到案还是原地待命。其次,自首前先咨询律师,了解一下相关的刑法知识,比如是否构成犯罪、涉嫌的罪名和刑期,让自己有一个合理的心理预期;了解一下刑事案件处理需要的时间和流程,也可以了解一下看所守的情况,做好相关的心理建设。第三,自首以后,肯定是要做笔录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如实供述才能成立自首,所以这个笔录就非常重要,如果你担心事情讲不清楚,可以准备一个自述材料,方便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第四,如果要退赃退赔或想要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最好安排好退赃款项并尽量取得刑事谅解书。第五,如果案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那最好联系好保证人或准备好保证金,争取尽快恢复人身自由。此外,因为自首以后很可能被刑事拘留,所以最好先跟家人沟通清楚,安排好自己的私事和公事。电话号码、房贷、债权债务等关系,找人代办的话会比较麻烦,自己能处理好的最好自行处理。听完这些,你是否发现自首确实是一个技术问题。

要不要自首
要不要去自首是一个涉及人性的复杂问题。影响自首的因素很多,比如发自内心的悔恨,感到自责,愿意弃恶从善,自我救赎;比如在亲友的指责、劝说或者孤立下,认识到错误,决定重新做人;也有单纯的害怕刑法制裁,想通过自首来减轻处罚;甚至还有走投无路的、逃避同案犯胁迫的、分赃不均的。总之,自首能够让我们看到社会和人性的复杂性。但无论哪一种原因导致的自首,都是一种积极的变化,无论是对嫌疑人还是对社会,都是有利无害的。但要不要去自首,终归是一个自我选择的问题,我们只从专业角度做两点提示:第一,对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甚至已经挂了网逃的嫌疑人,建议赶紧自首。因为大数据的能力实在太强大了,落网概率太高,客观上来讲,自首在一个性价比很高行为。第二,对行为后果肯定会爆发,受害人肯定会报案,并能够追溯到你的,那尽快去自首,因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逃都是迟早的事。早一天自首,就早一天让自己安定下来。

自首要被拘留么
很多人不敢自首的一个心理障碍就是怕被刑事拘留,因为一旦被刑拘,马上就会失去人身自由,收押到狭小拥挤的看守所,与其他作奸犯科的关在一起,肯定是有畏难情绪的。但自首会不会被刑事拘留?能不能直接办理取保候审?主要还是看案件的严重程度和公安机关的调查情况。如果你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情节显著轻微,公安机关一般不会采取拘留措施;但如果你的行为涉及严重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刑期可能在三年以上的,那基本是要马上拘留的。因为这个时候不拘留,你离开以后再出现什么情况,经办民警就很不好处理。如果你的犯罪情节还不严重,预估刑期在三年以下,则办理取保候审的概率比较高。不过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固定证据需要一定时间,先行采取拘留措施,等案件定型以后再办理取保,是比较稳妥的办法。所以,是否拘留要看案件情况,不要因为怕拘留而错过自首的机会。

去哪里自首
自首是一种鼓励措施,只要你有自动投案的意愿,至于向哪里投案,法律政策的设置是非常宽松的,基本上只要是向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或工作单位主动投案,都可以视为自首。对司法机关,其实并不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投案,任何地方、任何层级的司法机关都可以接受你的投案行为。对政府部门,主要是城乡基层组织,包括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另外,向政府部门的负责人投案,也是可以的。此外,你还可以向工作单位投案,但由于工作单位的差异比较大,所以政策上附加了一个条件,就是工作单位需要向司法机关报告和揭发,如果没有报告则自首有可能不被认定。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到最近的司法机关或政府机关进行自首,比较稳妥。

刑事案件的上诉与抗诉期限:10日
我们国家的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一审法院的判决不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允许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如果提出上诉或抗诉,则由上级法院进行二审。二审判决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可见,上诉是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如果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就可以提出上诉。相应的,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有误,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上诉和抗诉的期限都是十天。这个期限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算。需要注意的是,刑事上诉、抗诉的期限比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上诉期要短。如果没有上诉,则一审刑事判决自上诉、抗诉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发生法律效力。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不服的,就只能进行申诉,但申诉是不停止判决执行的,所以刑事案件的上诉期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错过上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