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赔偿过高可以反悔么
嫌疑人一方为了办理取保或争取缓刑,在获得刑事谅解的时候,给受害人的赔偿可能超出合理的标准,如果嫌疑人没有被取保、也没有获得缓刑,那赔偿协议可以反悔么?或者等判决以后,谅解从宽的好处已经使用过了,分期支付的赔偿可以不再履行么?当然是不可以的。因刑事谅解而达成的和解协议,完全符合一个民事合同的特点,只要形成协议的时候,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就具有法律效力。已经履行和解协议不得反悔,没有履行的部分如果不履行的话,就会构成了违约,受害人一方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在取得胜诉判决以后申请强制执行。

刑事谅解受害人可以撤回么
受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以后,可以撤回来么?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除非受害人没有得到赔偿或有其他理由。因为刑事谅解更像一个民事赔偿协议,如果嫌疑人已经按约足额支付了赔偿款项,就应该认定嫌疑人已经取得了刑事谅解。如果嫌疑人没有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受害人又撤回谅解的,那就不能认定谅解。还有一种情况,嫌疑人虽然已经支付了赔偿,但嫌疑人取得刑事谅解以后,态度恶劣,威胁或辱骂受害人的,可以视为受害人撤回谅解有正当理由,进而不能认定刑事谅解。

刑事谅解与认罪的关系
受害人已经谅解了,情节又不严重,能不能不认罪、不留下犯罪记录?这肯定是不行的。只有达成刑事和解,并且嫌疑人认罪悔过的,司法机关才能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撤案或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嫌疑人只赔偿,不认罪,就有“以钱抵罪”的嫌疑,会形成错误的价值导向,从而违背刑事谅解的初衷。另外有一种情况,就是司法机关认为已经构成犯罪,但嫌疑人不认为自己是犯罪的,那还需要刑事谅解么?我们认为还是需要的。如果已经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不管嫌疑人是否认罪,司法机关都会进行追究。刑事谅解是从受害人角度出发,考虑的是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有没有减轻?破坏的社会关系有没有修复、如果退赃并取得谅解,即便不认罪,这个因素在量刑的时候,也是可以单独考虑的。所以即便嫌疑人不认罪,但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对减轻处罚依然是有很大作用的。

受害人狮子大开口算敲诈勒索么
受害人狮子大开口,索要赔偿远远超出了他的实际损失,算敲诈勒索么?当然不算。受害人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赔偿具有正当性,不会构成敲诈勒索。但这种得理不饶人的行为,也不能算合理。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受害人狮子大开口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是根本就不打算谅解还是想通过这个事情赚上一笔。如果对方不打算谅解,是伤害太深,还是你的态度不够诚恳,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只能端正态度,放低姿态,求得受害人原谅。如果受害人是单纯想要钱,你可以考虑是否愿意支付这笔费用,或者根据你的身价算一下买这个谅解书是不是划算?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刑法知识你要知道,就是赔偿和谅解在法律上是可以分开考虑的,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也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这个从宽幅度也是比较大的。所以,如果你不愿意接受受害人索要的高额赔偿,那你可以按法律标准,先行赔偿受害人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受害人不接受的话,你可以将款项交给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代为转交,这样同样可以达到从宽处罚的效果。

刑事谅解书怎么写
刑事谅解书没有统一的格式,但有几个要点需要特别注意,否则可能影响嫌疑人从宽处罚的适用。第一,要确保出具谅解的人具有相应的资质,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才能表示谅解,其他人签了,不一定有用。第二,事实阐述,要尽量言简意赅,千万不要让谅解书成了指控嫌疑人的不利证据,进而影响坦白的情节;更不要在谅解书里让受害人做伪证,这样可能适得其反。第三,受害人表示谅解的意思要明确,避免模棱两可,或者附加条件。第四,如果嫌疑人已经做了赔偿,这个情节一定要在谅解书里体现出来。因为量刑的时候,赔偿和谅解是作为两个因素,分开考量的,只有谅解加上赔偿,才能能够取得最大的从宽幅度。最后一点,谅解书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由嫌疑人一方出具,这样可以尽量确保谅解书的内容符合嫌疑人的需要。

如何取得刑事谅解书
刑事谈判的技术性很强,嫌疑人的优势在于掌握赔偿的主动权,受害人的优势在于可以决定是否给予谅解。那如何取得刑事谅解呢?首先要做的当然是设法联系上受害方,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向公安机关表达赔偿的意愿,让民警代为转达。当然,除非受害人同意,民警是不会披露受害人的联系方式的。如果从民警这里无法获取,那只能想其他的办法。联系上当受害人以后怎么谈呢?我们认为通过中间人是比较恰当的方法。原因有两点,一是受害人可能对嫌疑人恨之入骨,双方直接接触,场面容易失控,甚至可能引发新的冲突。二是谈判一般都会涉及赔偿金额的问题,讨价还价在所难免,有中间人做缓冲,可以避免谈判陷入僵局,对双方来讲都是有利的。办案人员或律师都可以作为中间人,尤其是律师,既有专业知识,又有谈判经验,并且是站在你的立场,算是一个比较稳妥的选择。在谈判过程中,嫌疑人要明白一点,赔偿金额是一个协议金额,而不是法定标准,为了取得谅解,这个金额有可能超出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不同时间的谅解,作用也不一样。在侦查阶段谅解的,对情节显著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谅解,情节轻微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如果在法院阶段谅解,那就只能争取从宽处罚了,一定是会留下犯罪记录的。所以无论什么时间提交,尽早取得刑事谅解,对嫌疑人无疑更加的主动。

有刑事谅解书能撤案么
撤案意味着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将不再受到限制,也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对嫌疑人和家庭的意义是非常大的。刑事案件立案以后,受害人虽然可以提交撤案申请,但是否撤案属于司法机关的职权,要根据法律和案件情况决定,而不是看受害人是否追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对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受害人,受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由此可见,只要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是不能直接撤案的,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也是由检察院来决定是否公诉,刑事谅解只是检察院判断的因素之一。所以说,如果已经构成犯罪,即便取得刑事谅解,也是很难撤案的。

刑事谅解书能起多大作用
受害人出具谅解书,说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有所降低,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对嫌疑人争取从宽当然是有好处的,这个好处在不同阶段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在侦查阶段,对于案情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即便不能撤案,也能够增加取保候审的概率。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就有可能决定不起诉。如果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根据最高院和最高检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从司法解释量化的从宽幅度来看,法律更看重的是:有没有实际弥补了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此外,如果一审没有取得谅解,但二审取得谅解的,二审审理的时候,将会重新考量这个因素,案件很有可能因此获得改判。

什么是刑事谅解
刑事谅解是受害人出具的对嫌疑人表示谅解的法律文件。在刑事案件中,对受害人来说,身体或财产的损失已经形成,虽然有些伤害无法通过道歉或金钱来弥补,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也只能去面对,若这个时候能够得到道歉或者赔偿,在这个基础上给予嫌疑人谅解,也不失为一种宽容的做法。嫌疑人拿到谅解以后,在法律上可以得到适当的从宽处理。刑法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促使嫌疑人积极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从而弥补犯罪给社会造成的裂痕。但是否谅解完完全全属于受害人的权利,司法机关一般不会干预受害人的决定,也不会干预双方达成的赔偿数额。所以刑事谅解主要着眼民事责任的处理,不会直接产生刑事司法的效果,也不会因为取得了谅解就销案,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最终还是要由司法机关来决定。

认罪认罚以后可以反悔么
认罪认罚从宽的本质在于自愿,所以嫌疑人即使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也是可以反悔的。如果嫌疑人反悔,那检察院之前给的量刑建议也会相应撤销。这个时候,检察院会审查嫌疑人反悔的原因,如果是司法机关的认定有误,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那么检察院就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之前查明的事实和定性没有问题,那就是嫌疑人翻供,检察院可以综合案件情况,重新提出量刑建议,而且一般是更重的量刑建议。那嫌疑人到底要不要认罪认罚呢?我们认为,经过专业判断,司法机关掌握的证据已经能够证明构成犯罪的,那就尽早认罪,争取从宽。如果不构成犯罪,那就不应该认罪,阶段性认罪或策略性认罪都是不可取的,否则就是自己给自己制造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