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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专题

取得谅解书更容易取保

取得谅解书更容易取保

符合法律规定即可申请取保,不以取得受害人谅解为前提条件。但如果能取得被害人谅解或者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且拿到刑事谅解书,对办理取保候审肯定更为有利。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说明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取保候审以后一般不存在报复受害人的风险,所以司法机关在决定取保时也会更加放心。而且取得谅解对后续的诉讼程序也有很大的价值,所以早谅解比晚谅解更有好处。

要认罪才能取保么

要认罪才能取保么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认罪了才可以取保,但如果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了充分的犯罪证据,不认罪是很难取保的。这种情况下办案机关会认为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差、对抗侦查、意图逃避法律责任,是不会同意取保的。也就是说,在办案机关明显掌握犯罪事实情况下,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拒不认罪,很可能会丧失取保候审的机会。情况虽然如此,但我们也不建议为了取保候审而盲目认罪。认不认罪应该与是否存在犯罪行为、有没有犯罪证据有关,而不应该和取保候审有关。取保候审只是配合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如果你是无罪的,那就不应该认罪,阶段性的认罪也不合适的。如果确实没有犯罪,公安机关后续也会主动取保或直接释放。另外,认罪也只是增加了取保候审的概率,不见得一定就能取保。这个时候,律师应该客观的分析案情,讲明认罪的厉害关系,不能为了增加取保概率劝说嫌疑人认罪。总之,不认罪很难办取保,认罪了未必取保,取保了也不一定就构成犯罪。

怎么做更有利于取保候审

怎么做更有利于取保候审

相比不能取保或取保比较困难的,以下情形可增加取保的概率。首先,在犯罪后主动自首,认罪悔罪的;其次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取保后没有毁灭证据的可能;第三同案犯已经全部落网,取保后没有串供的可能;第四已经得到被害人谅解,取保后没有报复的可能。以上几种情况对通过取保较为有利,因为他符合“不影响案件侦办”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两个判断,司法人员也有可靠的事实依据,审批起来比较放心。所以,主动争取取保可以在自首、退赃、取得受害人谅解以及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抓获其他嫌疑人上多做文章。另外,基于身体原因,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的妇女,他们办理取保只需要再满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个条件就可以了。因为这个条件的标准比较主观,从以人为本,维护婴儿权利的角度出发,他们取保的概率就很大。

什么情况取保候审比较难

什么情况取保候审比较难

除了法律规定不能取保的情况以外,以下这些情形一般也很难取保:一是犯罪后有逃逸行为的。二是犯罪事实还没有查清,或证据还没收集完毕的;三是嫌疑人不认罪的,不认罪会被司法机关视为没有悔罪表现,一般不给取保;四是有同案犯还没有被抓的。担心你串供,所以不给取保;五是在本地没有固定住所的。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你不在本地,传唤你就会比较麻烦,不能保证随传随到,所以取保难度会大一些;六是有前科劣迹的,累犯是直接规定不得取保 ,但前科劣迹也属于屡教不改,也会给取保增加难度;七是不退赔退赃、未取得被害人谅解、无悔罪表现的。八是嫌疑人同时涉及多个罪名的。此外,对抗拒审讯、虚假供述、拒不认罪、来回翻供的,也会影响取保候审的决定。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以上情况不得取保,但嫌疑人有这些情况,尤其是存在多个情况的,肯定会给取保造成障碍。

什么情况不得取保候审

什么情况不得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只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没有规定不予取保候审的情况,但在公安和检察院的其他规定中明确了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一些具体情形。首先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列举了不得取保候审的几种情形:一是累犯不得取保候审,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犯罪的情况。累犯涉嫌屡教不改,对社会有危害,所以不得取保候审。二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犯罪集团人多势众,犯罪时间长,作案次数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严重,犯罪集团的主犯是在集团中起主要作用的嫌疑人,一直是刑法打击的重点对象,所以不得办理取保候审。三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不得取保候审;自伤自残是严重违反羁押规定的违法行为,也是妨碍侦查的对抗行为,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的措施也比较严厉,是不会同意取保候审的。四是严重暴力犯罪不得取保。暴力犯罪是指以暴力手段来实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为,比如杀人、抢劫、伤害、强奸等犯罪。因为暴力犯罪对被害人的伤害是不可逆的,影响比较恶劣,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所以暴力犯罪的取保比其他犯罪更难,如果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就直接规定不得取保。五是严重的犯罪不得取保候审。这种情形涵盖的范围就太广了。实践中一般认为可能判处3年以上刑期的犯罪就是严重的犯罪。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就不可能判处缓刑,如果取保的话,到时候还要二次收押,浪费司法资源。所以预估刑期三年以上的嫌疑人是很难取保的。这相当于把取保候审的预估刑期限制在了三年以下,大大压缩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以上是公安机关对不得取保的规定,检察机关的规定与之相似,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八条,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都不得取保候审。可以说,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范围比较宽泛,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办案规定,又把这个范围压缩在一个比较狭窄的空间,大大降低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比例。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理论上以下四种情况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第一种情况,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可以取保候审。这种情况和嫌疑人的身体状况有关,是法律尊重人权的体现;第二种情况,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这种情况主要针对超期羁押的嫌疑人,就是案件还没有审结,但嫌疑人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时间,根据需要,先把人取保出来。第三种情况,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这种情况针对的是轻微的刑事犯罪,事情本身不严重,所以可以办理取保。第四种情况是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嫌疑人。这种情况是最常见,但也是最难把握的。因为规定仅仅设置了两个条件,一个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期徒刑的范围是6个月到15年,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这个范围可以说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犯罪行为,所以适用范围非常宽泛。第二个条件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个条件属于一种预判,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实践中基本以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为准。所以,单纯从法律规定的硬性条件上来看,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但实际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能够成功办理取保候审的比例又是比较低的,这里涉及刑事政策和司法机关办案程序的其他规定,我们后面再做解读。

取保候审难度大么

取保候审难度大么

从实践中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取保率来看,可以说在我们国家取保候审的难度是非常大的。这与国外的保释制度完全不同,保释制度是按照罪行法定原则,认为没有被法院判决的人都是无罪的,享有和其他公民一样的权利。所以国外重视形式上的人权,能保尽保,羁押反而是例外。我们国家因为执法理念不同,是把取保候审作为拘留和逮捕的补充措施而不是优先措施。也就是羁押是常态,取保是例外。我们国家这么做主要是从经济性和便利性出发,人被关在看守所,想什么时候提审就什么时候提审,调查取证比较方便。如果取保以后判处实刑,还要二次收押,耗费司法资源。而且一旦取保出了问题,可能还要被追究责任,所以司法人员一般不愿意批准,取保的难度自然就大。在程序上,除非一些法定情形,取保候审一般不主动适用,需要由嫌疑人或律师主动申请。如果申请被司法机关拒绝,在法律上连复议、上诉的救济措施都没有。所以家属对取保候审的难度要有一个客观的认知,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进步,取保候审会越来越宽松,但在现阶段,还是要通过各方努力方能增加取保的概率。

取保候审的好处

取保候审的好处

对已经关押在看守所的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你可以暂时脱离司法机关的看管,重新获得人身自由。看守所空间小、伙食差、比较拥挤,人员构成也比较复杂,呆久了可能对人产生一些复杂的影响。取保候审以后,你可以正常工作、生活,继续承担家庭责任,避免出现家庭危机。对一些经济事务比较多的人,经济交往可以及时接续,避免产生一系列的损失,所以嫌疑人和家属对取保候审都比较关切。律师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可以视为辩护工作非常重要的阶段性成果。除了前面提到明显的好处以外,从刑事辩护的专业角度来讲,取保候审还有以下几个重要价值:首先,取保候审有利于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嫌疑人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和律师交流案情,确定辩护思路,也有利于寻找证人,发现新证据,为以后的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其次,取保候审是期限最长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相当于给案件争取了更多的工作时间。第三,能够取保候审,就说明后续的刑事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说明办案人员初步认定的犯罪行为是相对轻微的。为以后争缓刑、不起诉、不处罚,打下了一个有利基础。第四,取保候审以后,有一些情节显著轻微的,证据不足的,可能不会面临后续的诉讼程序,在公安机关就结案了。此外,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没有羁押,宣告无罪也不用进行国家赔偿。这就减轻了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降低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所以取保候审意义重大,有机会取保的,就一定不要放弃。

什么是取保候审

什么是取保候审

通俗地讲,取保候审就是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把人先放出来,取保候审期间,你可以不用关在看守所,而是在外面正常地工作、生活。由于取保候审可以暂时脱离司法机关的看管,获得人身自由,可以最大限度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所以是嫌疑人和家属在刑事案件中最想看到的结果。但关于取保候审的含义,你最好多做一些了解。首先,取保候审属于司法机关强制措施的一种,虽然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措施,但与关押在看守所的刑事拘留、逮捕相比,只是形式不同,性质都是一样的。所以,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了结、无罪,只是有条件地在外等待后面的诉讼程序。其次,一个刑事案件一般分为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阶段,三个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比如公安机关不同意取保,可能是因为犯罪事实还没有查清,你到了检察院可以再次尝试。第三,办理取保候审以后,当诉讼阶段发生变化时,需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如果后面的办案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你还是要被收押的。比如你在公安取保了,在检察院可能会被收押,或者你在公安和检察院两个阶段都取保在外,但到了法院阶段也有被收押的可能。所以,如果你已经成功取保,那你还需要和律师积极配合,关注每个诉讼阶段的时间节点,同办案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尽量避免被再次收押。第四,取保候审只是相对的人身自由,取保候审以后,诉讼程序还在继续,你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并且要随叫随到,否则还是会被收押的。第五,取保候审以后,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一切都要等待后续侦查或审判的结果。第六,取保和是否判缓刑没有必然联系,只是二者都是以犯罪情节较轻作为适用的前提,重合度比较高,但绝对不要以为取保后就能判处缓刑。第七,取保候审是法定期限最长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相比逮捕以后一般2个月的侦查期,这个期限算是非常长的。总之,取保候审也可减轻看守所的工作压力,减少财政开支,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对嫌疑人也有重大意义,是刑法人性化的体现,在贯彻无罪推定原则上具有重要作用。

什么情况下会撤销缓刑

什么情况下会撤销缓刑

缓刑撤销主要有三种原因:第一,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再犯新罪属于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缓刑当然会被撤销;第二,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如果之前有遗漏的罪行没有被查出来,说明你没有坦白交代,之前适用缓刑的悔罪表现就被推翻了,所以这个缓刑就要撤销。无论是再犯新罪还是发现漏罪,都要重新审判。法院会把之前的刑期和重新审判的刑期加在一起,合并判处一个新的刑期,而且一定是判处实刑。第三,在缓刑考验期内严重违法。这里的严重违法并不需要达到犯罪的程度,主要是指违反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或者法院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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