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团队我们
返回

遗嘱订立篇:遗嘱中笼统表述“所有财产”,..

遗嘱订立时,立遗嘱人关于“所有财产”的描述,是仅限于订立遗嘱时的财产,还是包括订立遗嘱之后新增加的财产呢?


我们认为,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和财产性权利。这些财产在被继承人生前随时处在变动中,只有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才能确定为遗产。如果订立的遗嘱能够清楚表达其处分“所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则在继承时应当按其遗嘱处分所有遗产,“所有财产”应该以立遗嘱人死亡时拥有的所有财产为遗嘱继承财产范围。



成功案例|业务领域|律师团队|关于深远
Copyright ©2020-2021 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33029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立即预约

留言咨询

网站首页

添加微信

一键拨号

SYLS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