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1193966
深远资讯
联系方式

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座29楼

电话:15019486316

座机:4001193966

邮箱:shenyuanlvshi@163.com

微信:zhihua6316

一方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目前离婚案件中关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因房产的购买时间,登记所有权人,购房款来源等等因素会有所不同,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的离婚时房产的分配较为明确,但夫妻双方中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和补偿款的计算方式如何确定?


一方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房产分割和补偿款怎么计算


关于房产的归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但是根据现行法律,对非产权登记一方的补偿方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从一个案例看看补偿款的具体计算方式:


基本案情为:甲于2004年购房一套,当时价格18万元,首付8万元,从银行贷款10万元,契税等其他费用1万元,婚前甲还贷本息合计5万元。2008年甲乙双方结婚,房屋价值41万元,产权登记在甲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10万元将贷款清偿完毕,其中本金7万元,利息3万元。2012年离婚诉讼时房屋现值90万元。诉讼中甲乙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和补偿款的数额有异议。一审法院判决诉争房产归甲所有,甲支付给乙10万元补偿款。



具体计算方式为:第一步应先计算诉争房产的升值率,即诉争房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诉争房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90/(41+3+1)=200%;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10乘以200%=20万元,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为10万元。乙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1193966
首页|业务领域|律师团队|深远资讯|深远研究|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20 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33029号
地址: 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座29楼
导航定位: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地铁1、4号线,会展中心地铁站A出口,福田站、市民中心站亦步行可达
手机: 15019486316
邮箱: shenyuanlvshi@163.com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