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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事实破坏别人婚姻的法律后果?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的家庭会因为第三者的插足而受到破坏,那么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婚姻犯法吗,需要担负法律责任吗?


捏造事实破坏别人婚姻的法律后果?


有关捏造事实破坏别人婚姻的后果, 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便及时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提出捏造事实破坏别人家庭犯法的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如果不是犯重婚罪,拥有两个结婚证,在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是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和传统习俗,此种行为极为不道德。


首先,捏造事实破坏别人婚姻,如果没有对破坏的家庭中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


其次,捏造事实破坏别人婚姻,婚姻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但要求第三者负法律责任是没有依据的,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后,有配偶这介入他人婚姻,涉嫌重婚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对方是军人,涉嫌破坏军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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