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对被告及其家庭意义重大,是一个有罪案件辩护最理想的结果。但总体而言,我们国家适用缓刑的比例是比较低的,因为缓刑的适用涉及国家惩治犯罪的力度,所以条件非常严格。
刑法规定缓刑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一是罪行较轻,二是有悔罪表现,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是不会对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后面两个条件是一种预先判断,并没有客观的标准,所以司法实践主要考察罪行较轻和悔罪表现两个条件。
所谓罪行较轻,是要看法院审判以后宣告的刑期,只有被判处拘役、3年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才可以被视为罪行较轻,可以适用缓刑。即便是多个罪名,只要数罪并罚的总刑期不超过3年,也可以适用缓刑。
但刑期一旦超过3年,就属于罪行较重,无法适用缓刑。关于悔罪表现,最基本的表现是认罪认罚。当然,如果有自首、立功、坦白、退赃、主动弥补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则更加有利于获得缓刑。只有四个条件全部符合,才有可能适用缓刑。
此外,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同时又符合前面的四个条件,那是一定要适用缓刑的。一是犯罪时不满18周岁;二是怀孕的妇女,三是宣判时已经年满75周岁的老人。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完全是基于对人权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