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出租、出借、注册对公账户用于资金跑分成为帮信罪高频形态。本案系典型团伙对公账户帮信案,涉及累犯、初犯、从犯等不同角色,法院精准区分地位、量刑梯度化,为同类案件辩护提供清晰指引。
一、案情介绍
三名被告人分工合作,牵头人招募他人注册空壳公司、办理对公账户,用于网络赌博、诈骗资金结算,涉案流水 36 万余元。其中一人为多次故意犯罪累犯,一人负责对接、带办账户,一人仅注册公司办卡获利 3000 元。案发后,累犯投案、家属退赔 24 万元获谅解;其余二人被抓后坦白、认罪认罚、部分退赃。
二、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团伙成员主从犯划分;累犯从重与自首、认罪认罚从轻如何平衡;初犯、从犯、获利少能否大幅轻判;对公账户帮信罪 “情节严重” 认定标准。
三、裁判观点与理由
法院依据《刑法》第 287 条之二、第 65 条、第 67 条等裁判:
罪名定性: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流水超 20 万元,构成帮信罪,情节严重。
主从区分:牵头招募、组织者为主犯;对接、协助、仅办卡获利少者为从犯,依法减轻。
量刑平衡:累犯从重,叠加自首、认罪认罚、退赃谅解,仍可从轻;初犯、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小额获利,大幅轻判。
四、裁判结果与律师价值
1.裁判结果
累犯被告人获刑八个月、罚金三千元;两名从犯均获刑六个月、罚金一千元,全部追缴违法所得。
2.律师价值
本案由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吕茂林律师代理,辩护聚焦地位划分、量刑情节、获利与作用三大核心:对从犯被告人,重点论证初犯、偶犯、从犯、坦白、认罪认罚、获利极少、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清晰区分其与主犯的作用差异;结合其无前科、羁押已超半年,提出轻刑化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全部从轻情节,判处六个月轻刑,罚金降至一千元,最大限度降低刑罚影响,体现帮信罪精细化辩护、梯度化量刑的专业能力。
五、实务指引
1.类案裁判规则
对公账户帮信,流水 20 万元以上即情节严重;团伙案严格区分主从犯,办卡、跑腿、小额获利多认定从犯;累犯从重,自首、退赔、谅解可抵消部分从重;初犯、从犯、坦白、认罪认罚、获利少,优先轻判。
2.给当事人的建议
切勿注册空壳公司、办理对公账户出借跑分;涉案后立即停止、配合调查、坦白认罪、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委托律师重点争取从犯认定,大幅降刑。
3.给同行的建议
帮信案辩护核心:主从划分、获利多少、主观明知、认罪认罚、退赃;团伙案精准区分地位,从犯优先争取六个月以下轻刑;累犯案用好自首、退赔、谅解抵消从重。
结语:对公账户跑分是帮信罪重灾区,看似小额获利,实则触碰刑法红线。本案清晰展现团伙帮信案的量刑逻辑:地位决定刑期,情节影响轻重。广东深远律师事务所深耕刑事20年,办理大量网络犯罪、帮信罪案件,以精细化策略、精准量刑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守护自由与权益。
